財務報告附註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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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半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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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會計估計及判斷
除下文所述者之外,編製本賬目時需要作出的會計估計及判斷與編製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年度
財務報告所載述者一致。
(a)
中國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索償
中冶被聘用為本集團位於西澳的中澳鐵礦項目(以下簡稱「中澳鐵礦項目」)選礦廠及相關設施
的主選礦工藝(設計、採購及施工)承包商。合同固定價格為
34
億美元。
於
2013
年
1
月
30
日,中冶宣佈其所產生的成本已超出合同金額,並已向其負責履行合同項下
中冶義務的下屬子公司中冶西澳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冶西澳」)提供了額外資金
858
百
萬美元。
於本賬目批准報出日,除於日常營運過程中對合同進行小幅修訂外,中冶並無就任何額外成
本向
Sino Iron Pty Ltd
(以下簡稱「
Sino Iron
」)或其子公司進行索償,且本公司相信本集團已履
行合同項下所有義務。
根據合同,本集團有權就項目範圍內的若干延期完工情況向中冶西澳索取違約賠償金,每
日按主合同價格的
0.15%
收取(每日約
5
百萬美元,上限合計不超過約
530
百萬美元)。於結算
日,所涉累計延期天數已達違約賠償金的合同上限。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
2013
年
12
月
24
日的公告所載述,
Sino Iron
與中冶西澳訂立補充合同,據
此,
Sino Iron
將接管中澳鐵礦項目餘下
4
條生產線的建設及調試。獨立第三方將對項目進行審
計,具體內容包括根據補充合同移交工程的合同造價及相關費用支出、
Sino Iron
在中冶西澳
履行合同項下責任時所提供的服務的價值、中冶西澳有關首兩條生產線的建設和調試工作的
完成情況及其在合同項下延誤工期的違約責任。參照獨立審計結果,
Sino Iron
將與中冶西澳
友好協商,確定雙方所須分擔之費用。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尚未知悉有關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