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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

法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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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管理委員會

本公司設立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作為執行委員會下屬委員會,負責監控本

公司的財務風險。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定期監控本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狀況

監控本公司的以下事項:

資產及負債結構

交易對手

貨幣

利率

商品

承擔及或有負債

以年度預算作為基礎,審閱本公司的融資計劃,管理本公司現金流狀況

訂立對沖政策,審批使用新的對沖金融工具

該委員會由朱皋鳴先生(為本公司副總經理及執行委員會成員)擔任主席,其他成員包括財務管理部、

庫務部、戰略發展部以及董事會辦公室的負責人。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已應用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

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四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所載原則,並已遵守所有守則條文。就企

業管治守則第

A.6.7

項守則條文而言,劉野樵先生(非執行董事)因其他事務未能出席於二零一六年六月

八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

審閱半年度報告

董事會之審計與風險委員會聯同管理層及本公司的外聘核數師已審閱半年度報告,並建議董事會採納

該半年度報告。

中期財務資料乃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4

條「中期財務報告」編製,並經由本公司獨立核數師羅兵咸永道

會計師事務所根據香港審閱準則第

2410

號「由實體的獨立核數師執行中期財務資料審閱」進行審閱。

遵守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的上市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全體董事

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均已遵守標準守則所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