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
財務報告附註
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 60
14
分部報告
(續)
(b)
地區信息
按地區劃分的集團收入和總資產信息如下:
對外收入
分部資產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2016
年
2015
年
2016
2015
(已重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中國內地
155,249
162,847
6,758,928
6,312,332
香港及澳門
16,797
20,391
383,789
380,549
海外
11,928
13,324
122,100
110,428
183,974
196,562
7,264,817
6,803,309
15
現金及存放款項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現金
7,937
8,827
銀行存款
62,521
63,166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註釋
(i)
):
-法定存款準備金(註釋
(ii)
)
512,644
519,487
-超額存款準備金(註釋
(iii)
)
173,102
75,983
-外匯風險準備金(註釋
(iv)
)
16,909
4,078
-財政性存款(註釋
(v)
)
8,746
4,532
存放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款項
91,667
125,542
873,526
801,615
註釋:
(i)
餘額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銀行」)及中信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財務」)存放於中央銀行的款項。
(ii)
中信銀行和中信財務向中國人民銀行及若干有業務的海外國家及地區的中央銀行存放法定存款準備金。這些法定存款準
備金不可用於本集團的日常業務運作。
其中,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中信銀行存放於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按中信銀行中國內地分行符合規定繳存範圍的
人民幣存款的
15%
(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5%
)和符合規定繳存範圍的境外金融機構存放款項的
15%
(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0%
)計算;中信銀行亦需按中國內地分行外幣吸收存款的
5%
(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
)繳存法定存款準備金。
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中信銀行中國內地子公司浙江臨安中信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繳存比率為
9%
(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9.5%
)。
存放於海外國家及地區中央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的繳存比率按當地監管機構規定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對繳存的外幣存
款準備金不計付利息。
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中信財務存放於中國人民銀行的法定存款準備金按中信財務符合規定繳存範圍的人民幣存款的
7%
(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7.5%
)計算。中信財務亦需按中信財務符合規定繳存範圍的外幣存款的
5%
(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5%
)繳
存法定存款準備金。